升旗山国会议员黄汉伟于2019年7月2日在国会辩论《2019年商标法案》二读的辩论全文
我希望国会特别关注数个部份,尤其是本次草案重点的《马德里议定书》。
议长先生,
现有104个国家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加入了《马德里议定书》。《马德里议定书》早于30年即1989年就生效。泰国、印尼、新加坡、寮国、柬埔寨、汶莱和菲律宾等东盟国家也参与其中,而大马是东盟国家中第9个加入的国家。我国加入《马德里议定书》的举措表明政府承诺, 加入与2011 - 2015年“东盟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对齐的主流行列。
纽西兰、印度、新加坡等其他普通法国家也采用新的“商标法”。1976年“马来西亚商标法”是以“1938年英国商标法"为依据。1938年英国商标法.也于1994年废除,取而代之的是1994年的“英国商标法”。
议长先生,
简而言之,马德里议定书允许商标持有人更容易和有效地登记他们的商标,只须采用一种语言、缴纳一组费用以及提交一份申请即可。这有助于商标持有者更节省及有效地注册。此前,那些有意加入马德里体系的本地商标必须通过新加坡等邻国来注册本地和国际商标。
议长先生,
此外,马德里体系具有更加条理化的结构,即可通过单一入档或集中注册。这有利于本地商标持有者在未来获取国际的保护。
再者,该法案还将扩大商标的范围,包括非传统类别,如颜色、项目形状、香气、三维标记(3D标记)等。这将能够克服早前在法庭商讨过有关商标定义方面的模糊性问题。
这项法案的好处是不容否认的,可以给马来西亚社会带来许多好处,尤其是我国商标持有人。
尽管如此,议长先生,虽然这项法案给我国带来了许多好处,但我们必须注意一些挑战。
我预计,通过马德里体系,大马商标注册商将面对4项挑战。
1. 在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 国际商标注册仍然依靠原有的国家办事处处理基本的申请。当基本申请在那个时候被驳回或撤销,该商标就不存在任何的保护,商家必须聘请代理,重新注册,这将造成金钱和时间上的损失。这种局面在这个行业中被称为“中心打击”。
议长先生,
我的问题是:政府应采取何种保障的措施来保护我国商标注册者免受“中心打击”?
2. 当大马加入马德里体系,将衍生其他国家大量涌入我国进行商标注册的问题,这种情况将可能为我国商标新注册者带来负面的影响。
我的问题是:新商标注册者或本地商标注册持有人在面对类似情况时,政府将实施何种额外保护措施? 以及政府是否将制定条令,要求外国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拥有我国的注册地址?
议长先生,
3. 国际商标注册一旦增加,将出现申请被拒和其他可能引起的冲突问题。这也将导致提出异议和诉讼方面的费用增加。这种情况下,由马德里议定登记中心所提供的成本节省方案将能够解决异议和诉讼费所须额外交付费用的问题。
4. 随着商标注册法的落实,当局有必要提供更多行政资源和培训来应对向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申请商标注册者即将增加的情况。 同样的,政府必须审核司法及人力资源是否足以透过专处理各种有关知识产权个案的知识产权法庭,去解决更多有关知识产权诉讼的案件。
议长先生,
除了商标注册法案,我要求政府关注1996年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大马在海牙体系工业设计的参与。工业设计的海牙体系(海牙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是保护工业设计者的一种体系。目前大马还不是海牙体系的一份子。
那么,这也意味着大马公民必须注册两次,这无疑是浪费时间和金钱的。
议长先生,
我建议更新1996年工业品外观设计法,并为工业设计寻找方案,以加入海牙体系。
总之,当全球化的竞争和互联网可让跨国进行商业交易时,各个领域的商标注册和知识产权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并且必须确保有关系统既经济有效又容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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